衛生福利部公告 近期體檢期限放寬規定
2022/5/4
主旨:公告「受(新冠肺炎)疫情影響,延長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健康檢查期限至1l1年8月31日」。 公告事項: 一、對象: (一)第二類外國人:指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碎b條第1項第8款至第l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。 (二)第三類外國人:指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碎6條第1項第1l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,且從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之工作。 二、本案公告對象原應於l11年6月30日(含)前辦理健康檢查,得延長至同年8月31日(含)以前完成。 三、本案公告延長之健康檢查期限: (一)入國健檢:自主健康管理期滿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。 (二)定期健檢: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,滿6個月、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後30日。 (三)補充健檢:自聘僱許可生效日之次日起7日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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